温州第十三届家博会——展会须知
 
·展位预定:建材类: 88706701 88706702 88706601 88706665 装饰类 88706621 传真:0577-88706665 QQ:38990612

展 会 须 知

· 布展、撤展指南


布、撤展工作由大会组委会统一指挥.

特装布展时间:

2012年2月28-29日 周二-周三 (8:30-17:00)
2012年3月1日 周四 (8:30-21:00)

标展布展时间:

2012年2月29日 周三 (8:30-17:00)
2012年3月1日 周四 (8:30-21:00)

撤展时间:

2012年3月4日 周日(18:00-23:00)
参展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布撤展,其他时间布撤展一概按加班处理。加班需于当日下午3点前与组委会联系,并加纳加班费,方可加班。

加班费收取表

展位面积

加斑费(元)

备 注

36平方米以下

100元/小时

  1. 加班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算。
  2. 开幕式前一天免费加班至21:000

36M2-144M2以上

200元/小时

144M2-324M2

300元/小时

324M2 以上

400元/小时

标准展位
所有租用标准展位的参展商,可获得提供下列展具配备:
①所租用场地
②楣板
③三面的间板(两面墙板,可提供两块楣板)
④220V电源插座一个
⑤展椅二把、方桌一张、射灯二只
注意事项:
·标准展位楣板文字由大会统一制作,参展单位未经主办单位核准,不得擅自更改。
·参展单位的名称须与展位楣板标明的企业名称一致。楣板上的公司名称根据参展合同为准。
·标准展位搭建高度为2.5米,如展位高度超过2.5米,参展商须先得到展会组委会的许可。
·门楣25厘米, 自行设计门楣的大小为: 25cm*300cm。

特装展位(光地展位)
租用光地之展位不含任何配备展具之租用场地。
注意事项:
租用光地之设施均不连电源装置,参展商必须另行申请电力电源。电费按不同的变电箱收取电费。
用电费用表

规 格/个(空气开关)

价格(元)

单相5千瓦

150

单相10千瓦

200

单相15千瓦

250

单相20千瓦

350

单相30千瓦

500


以上用电规格是指一条线路的用电量及价格,请如实申报用电量,否则后果自负。
★ 参展商应该选择有资质的特装承建商进行展台的设计及装修,及时向主办单位申报特装承建商资。
★ 严禁在展厅地面、墙面、柱子上钻孔、打入钉子、挂屋顶钢丝、划痕及粘贴残留性粘胶物。如发现一处罚款500元。
★ 参展商对其所租的光地及展位进行特装,展位搭建最高高度为4.0米。
★ 施工人员需佩带布展证进入展馆,布展证统一由参展商在布展前报到时向会展中心申领。
★ 布展施工单位不得在现场使用切割机、电锯,不得在现场喷漆。
★ 设计展台时,特别注意消防栓、消防报警按钮,不得遮挡。不能在消防水管上拉线、悬挂物品、不能在消防卷帘下堆放杂物,要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。
★ 严禁乱接乱拉电线,布线必须套管,严禁未加套管在搭建的展台中穿线。
★ 特装材料要用防火材料或刷防火涂料,封板材料必须用石膏板,严禁使用油漆筹易燃物。
★ 进馆施工必须清理自己展台的垃圾,不得往通道堆垃圾,撤馆时必须拆除展台所有的特装材料并自行运走。
★ 各参展单位要严格遵守大会时间规定并看管好各自的展品,如当天展品未能撤完,参展人员要坚守到闭馆后与该展区的负责人员交接手续,方能离场,第二天开馆准时到达展位,否则展品遗失责任自负。
★ 撒展期间为2010年9月5日 周日(17:00-24:00)参展单位不准提前撤展。
★ 布、撒展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,接受保安人员的监管,若有违反,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,应承担一切责任。

· 参展须知

参展须知:
企业身份合法: 所有参展单位必须是合法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,不符合规定者组委会有权 取消其参展资格。
保护知识产权; 不经授权不得经营具有其他单位知识产权的商品,不得冒名参展,展位使用单位须与展位楣板标明的参展单位一致,如楣板有误,参展商必须在现场服务点办理更正手续,切不得自行刻制、更正。
参展产品对口: 所有参展产品必须与展会主题对口,即必须是家居产业上中下游产品,非此类商家不得参展。

参展范围:


陶瓷卫浴展区:整体浴室、卫生洁具、浴缸、台盆、瓷砖、地砖、桑拿泳池设备、淋浴房、龙头、花洒、卫浴镜、卫浴五金、卫浴电器等;
厨房设施展区:整体厨房、整体橱柜、厨房电器、净水设施、水槽、厨房五金、人造石台面、烤漆门板等;
地面材料展区:实木地板、复合地板、橡胶地板、地暖系统等;

装饰五金展区:建筑五金、装饰五金、锁具、把手、家具五金及配件、金属制品、天花、吊顶材料等;
门窗壁柜展区:整体壁柜、壁柜五金、合金移门、室内门、车库门、防盗门、塑钢窗、无框窗、隐形窗、百叶窗等;
玻璃制品展区:建筑装饰玻璃、工艺玻璃、镀膜玻璃、异型玻璃、玻璃幕墙、马赛克/玻璃制品等;
化学涂料展区:内外墙涂料、防水材料、胶粘剂、涂料助剂、密封剂等;
建筑节能展区:节能墙体材料、保温外墙板、太阳能技术产品、屋面保温技术、新型材料、节能技术等;
灯饰电工展区:各类室内灯、庭院灯、草坪灯、工艺灯、开关、面板等;
暖通管道展区:各类管材、给排水管及管道配件、暖气片、暖通空调设备等;
其他装饰展区:整体楼梯、铝板/铅板/金属幕墙、壁炉、水族、阳光板、壁纸等。
家装服务展区:家庭装饰、家装设计、家装咨询、设计院、家装监理企业、装饰设计软件、相关产业等。
家具展区:各种古木、现代板式家具、古典家具、沙发软床、传统实木家具、红木古典家具、儿童家具、庭院家具、办公家具、屏风、家具配件、家具机械、相关产品等。
家纺展区:家纺产品、床上用品、布艺等;
家用电器展区:电视、空调、冰箱、洗衣机、音响等。
家居装饰展区:室内装饰品、礼品、工艺品、挂件、园艺用具、相(画)框、家居室内灯具系列等;

展台类别:


标准展位:


1.按国际标准提供三面以内围板、带公司名称的楣板、基本照明、1张洽谈桌、2把椅子、插座1个;
光地(特装)展位:
1. 光地, 不含任何展具,租用光地之设施不连电源装置,参展必须根据设计用电量另行付费申请。
2.组委会提供空场地由参展商自行搭建,设计方案须提前2个星期交组委会审核;对不符合展馆整体形象要求的方案,组委会有权否决。
3.光地展位设计时要遵照组委会限高等有关规定,并充分考虑背靠或相邻展位的具体情况,高度、宽度应尽量与背靠展位相一致,如高度、宽度超出背靠或相邻展位时,应由超出方将超出部分进行美观处理,不得影响其背靠或相邻展商的正常展览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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